2)第665章 大结局!_大唐之我有帝王系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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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空前绝后,女人就是男人的附属品,“小脚一双,眼泪一缸”,连二门都不能出,用各种贞洁观束缚着女人,男人死了家产由儿子或者族人继承,寡妇与女儿是没有继承权的。家里有婆婆、大伯(bai)子、或者小叔子的寡妇想嫁也是净身出户的嫁出去,或者干脆就不让你嫁出去。

  一个净着身子的寡妇嫁入别家也是没有话语权,命运必然悲惨,又有三从四德对女性的约束,所以很多女人死了男人就选择守节不嫁,一方面是严苛的道德约束,一方面是没有生活来源。女人在夫家没有财产继承权,在娘家也一样没有财产继承权,“嫁出去的女,泼出去的水”,女儿嫁出去,就不再是本家人了,回娘家是不可能的,是最为耻辱的事儿,比守寡磕碜的多了,绝对的上不去人面。

  亲娘再疼女儿也知道这个理儿,从来就没有回娘家这一说法。

  何况在古代,都以男子为重,有几个真正疼女儿的?鲁迅的《祥林嫂》揭露的正是这一状况的真实写照,祥林嫂死了男人,被婆婆卖给了贺老六(夫权),后来贺老六死了,儿子又被狼叼走了(重点:儿子死了祥林嫂想守也守不住,因为她没有继承权,继承权是她大伯(bai)子的。)又被大伯子把房子收走了(族权),祥林嫂走投无路又做了佣人,做了佣人又被人百般瞧不起,大家都认为她不祥(神权),祥林嫂在多重压迫下变得麻木而絮絮叨叨,祥林嫂的不幸反成了大家耻笑她的理由,吃饱了饭的人们就拿她寻开心、解闷、讥讽,活都活不明白的她还要修个来世,她终于在热闹的大年夜、人们的祝福声中凄惨而死。

  这是近代的事儿,鲁迅笔下的人物大都有原形,也就是说直到民国的时候女人还是这般地位低下,你可见在明代妇女地位有多低微?那时候可是有卖身契的,都是合理合法的事情,一旦被卖就是奴籍,子子孙孙都是主子的奴才,想赎身一来得有钱,二来也得遇到让你赎身的主子,两样缺一不可。

  俊雅正是钻了这个法律漏洞,提示君雅,让那妇人认个干儿子,财产就可全部带走,那张大彪子连房产田产也得不到。

  君雅高兴不已,他本来就倾向于女人,更何况俊雅就在后边,他心里想着俊雅,这案子就朝着妇人的方向转向,君雅把惊堂木一拍:“那妇人,本官问你,你有子也无?有子则所有财产尽归于你,待你儿成年后再把财产继承权转移给儿子即可。”

  映雪答:“无子。”

  “养子可有?养子的继承权与亲子相同。”君雅开始诱供了。

  那映雪一听,这是老爷明着指点叫她认个儿子就可以把财产都带走,映雪不由暗暗吃惊,都说官府黑暗,不使钱,不给办案,今这老爷竟然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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