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三章(捉虫)_拐走男主白月光[穿书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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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沈荔欢听了这撕心裂肺一般的话忽而笑了,那些人不明所以地看着她,“你,你笑什么?”

  “首先谢谢你们能知道我们沈家在岚城的地位。”

  无视民众你疯了的目光和记者欣喜若狂的眼神,沈荔欢一字一句铿锵有力,“嘉澜集团创办至今,旗下共有一万五千三百二十一名员工,也就是说嘉澜给一万五千三百二十一个人提供了工作岗位,让一万五千三百二十一个家庭摆脱了贫困。”

  “另外,嘉澜每年都会给旗下的基金会转入至少两千万的款项,用于建学校、修路、建养老院、建孤儿院,拨下的款项已超过两亿绿国币。凭着嘉澜所作出的这些贡献,嘉澜在岚城能有今日的地位,我们问心无愧!”

  沈荔欢的话让不少民众都羞红了脸,他们骂沈家人仗着地位欺负人,却不想想,别人怎么能有如今的地位。

  嘉澜做了那么多慈善,他们可曾做过?他们有什么资格去骂沈家人?

  沈嘉树快速地勾了勾嘴角,他就知道自己的宝贝女儿不是池中物,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不是应该的么。

  不过也有些人嘴硬觉得这并不能代表沈家人就不会逼死穷人了。有个戴着黑框眼镜的男人双眼闪烁,藏在人群里,大喊了一声:“地位高你们就能逼死穷人么?”不少民众又开始跟风,随着他这么喊。

  “既然你们这么说,我想问你们一个问题。绿国刑法中,对于重大交通事故是如何判刑的?”

  沈荔欢目光凌厉地扫了他们一眼,为首的男青年突然白了脸,一个穿着西服的中年男人想了想,表情渐渐变得僵硬,他结结巴巴地说道。

  “绿国刑法第九十三条:违反交通法规,从而发生重大事故,致人重伤、死亡的,处死刑。若受害者家属向法判院申请撤销肇事者的死刑,则改判无期徒刑。”

  话音一落,民众们都像被按下暂停键一般没了声响。

  “看来大家都懂法,高强犯了法被判死刑,是我们沈家人逼的么?”

  沈荔欢表情肃穆,浑身的气势像把刀一般锋利无比,“是法律容不下他,是被他撞死的司机李叔容不下他。”

  “他说他穷困,女儿还得了白血病,我很同情他,但是穷人就能疲劳驾驶么?穷人就能撞死、撞伤人么?如果只要说一声我是穷人就能为所欲为,还不用付出代价,那么法律的威严和你们所追求的公道谁来维护?”

  这一番话,让那些举着横幅的民众面露茫然,手里的横幅也不知不觉地放了下来。

  是啊,即使沈家什么都不做,高强也同样会被判死刑,沈家人何必多此一举逼他去死?

  而且高强撞死了人,难道就因为他哭诉两句他有多苦就能掩盖他是杀人凶手的事实么?

  所以,他们为什么会为了一个杀人凶手来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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